公开选调!
奉新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宜春市范围内公开选调8名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做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人数
1.奉新县纪委监委机关(含派驻、巡察机构)公务员6人;
2.奉新县廉政教育中心事业编制人员2人。
具体职位详见《奉新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宜春市范围内(不含中央、省驻市单位)科级以下(不含科级),通过全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招聘考试、正式在编在岗,且符合本次选调要求的以下对象:
1.奉新县纪委监委机关(含派驻、巡察机构)公务员岗位
(1)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3)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工作人员。
2.奉新县廉政教育中心事业编制岗位
(4)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进行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名制登记的工作人员(不含学校、医院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作风优良,敢于担当。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报考公务员(参公)岗位的须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经历;报考事业编制岗位的须具有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含试用期)。
4.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3)取得审计或者会计中级及以上资格的;(4)取得计算机网络工程师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的。
5.近三年(2021-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工作安排。
7.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未满一年的。
8.根据相关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同时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本次选调采取诚信报考制度,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1日-10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县内干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县外干部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现场报名。县内报考人员须填好《奉新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附件4)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到奉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奉新县行政中心907 室)报名。
2.网上报名。县外报考人员须将《奉新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需同时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组织部门盖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名制登记表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附件4)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扫描,将上述扫描件(PDF格式)及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fxxjwgbs@163.com),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公开选调(姓名+联系电话)”,如“公开选调(张三137xxxxxxxx)”。
(三)资格审查
奉新县纪委监委、奉新县委组织部、奉新县委编办、奉新县人社局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奉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奉新县行政中心907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其中,县外网上报名人员需由考生本人携带报名时提供资料的原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选派人员进行全程监督。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一)面试
各职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公开选调工作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到1:2。低于1:2的,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超过合格线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综合基础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综合素质。
(三)总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
六、考察、确定人选和体检
(一)考察。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考察。
奉新县纪委监委、奉新县委组织部、奉新县委编办、奉新县人社局派出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人岗相适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办法,全面客观地了解考察对象。
(二)确定人选。奉新县纪委监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报奉新县委组织部、奉新县人社局备案。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四)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或体检不合格,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考察、体检结束后,选调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的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转任后工作一年方可参加中央、省、市遴选。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三)任职。选调人员的职务职级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进行确定。
八、其他
1.由奉新县纪委监委、奉新县委组织部、奉新县委编办、奉新县人社局组成公开选调工作小组,并做好考试相关工作。
2.本次选调工作接受全程监督,举报电话:0795-12380-2-05;联系咨询电话:0795-7188832。
3.未尽事宜由奉新县纪委监委解释说明。
附件:1.奉新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奉新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报考承诺书
4.干部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
(扫码获取)
奉新县公开选调工作小组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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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奉新党建)(编辑:周莹;校对:刘敏;编审:匡昱宣;监制:熊妍华、杨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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